刘宾律师亲办案例
仲裁阶段就获胜了
来源:刘宾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12-17
浏览量:523

仲裁申请书

申请人:何**,女,汉族,1993628生,身份证号44011119930628****

住址:广州市白云区 **街*号。

被申请人:广州市**汽车配件有限公司

住址:广州市白云区**路****

法定代表人:何**。联系电话:

仲裁请求:

1.裁令确认被申请人与我在20147242015724期间存在劳动关系

2.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我从2014724201572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0000元(2500元每月*12个月,劳动合同法82条)

3.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我加班费11000元。(我从2014724入职被申请人处以来,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9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,加班1小时,周六早上9点上班中午12点下班,加班3小时,分别乘以1.5倍,2倍,共加班702小时,。每天工作8小时,每月工作20天,等于加班了4.4个月,乘以2500,得11000元加班工资)

4.裁令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,合意解除劳动合同2500元(1个月*2*2500元每月,劳动合同法47条,87条)

5.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没提前30天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金2500

6.裁令被申请人补买社保(从2014724201572412000

以上请求总金额为63000

事实与理由:

我是2014724入职被申请人处的,每月工资平均为2500元。我担任公司的文员。入职以来经常要加班,但是被申请人从没有给过加班费。尽管如此,我对工作仍然兢兢业业。入职以来,我一直要求公司帮我购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,但是公司负责人总是敷衍我,说这个你不用担心,公司该做的都会做的,不会让你吃亏的,你用心做好工作就行了。这样,我唯有相信公司,努力工作。

日子一天天过去了。不过,我在公司的待遇不是如负责人所描述的会越来越好,反而更差了。20155月开始,我找公司负责人理论待遇事情,公司还是搪塞了事。或许公司对我反映问题不耐烦不满意了,到了月底,公司竟然要解雇我了。天啊,我为公司辛劳多年了啊,公司什么福利都没有给到我,竟要解雇我!公司这样做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啊!公司这样做更是违法的!

我认为,被申请人这样做是错误的,被申请人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46,47,82,87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的。为此,我也多次找公司负责人沟通,协商了,终不成,不得已,只得向贵仲委会申请仲裁,请求仲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,裁令被申请人履行我的以上请求为盼,以确保打工族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盼。

此致

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

申请人 何沛琼

2015724

此案已经白云仲裁委裁决,被申请人要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额外一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近30000元。本律师认为赢得还未够多,已经向白云法院起诉,下月中旬将开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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